南浔在全省率先出台家庭托育补助政策 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孩每月四百元补助
记者昨天从南浔区卫健局获悉,为了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继去年年底率先在全市出台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双补助”政策后,该区又出台家庭托育补助政策《南浔区发放托育补助金实施细则(试行)》,从今年起,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孩每月(按实际入托月)给予400元补助,补助至孩子3周岁。
“一方面是为了充分调动群众按政策生育的积极性,促进南浔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有实际困难的家庭减轻育儿负担。”区卫健局介绍,该项补助政策在全省也是率先落地。
据了解,想获取托育补助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现为南浔区户籍,二是子女在区内托幼机构(经区卫健局备案的托育机构和经区教育局批准办托的托幼一体幼儿园)入托,三是入托子女为3周岁以下符合生育政策,且已落户南浔区。
据介绍,为了方便广大家庭获取托育补助,区卫健局结合数字化改革,依托“浙里办”平台,专门开发了托育补助“一件事”系统,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每年7月和2月申领,夫妻中任意一方只需要通过“浙里办”—健康南浔—托育补助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上一学期补助),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托育机构(幼儿园)、乡镇、区级在完成逐级审批、公示后,区卫健局将集中通过“一卡通”平台,把补助一次性发放到申领对象银行卡,整个申报发放流程将在一个月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