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职教从不再“一刀切”普职比开始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从当年的“教育分流”到今日的“协调发展”,这是中国职教发展理念的一次重要转身。连日来,网上有关“5月1日起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消息广泛流传。事实上,这显然是个不小的误会。
一方面,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中虽然未再提“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但中职学校和中职教育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将相互融通。换句话说,学校在、教育在,事实上的不分流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今年2月23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对有关建议取消中考后“普职分流”的建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明确表示,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分流非常必要。这也再次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共识。
那么,“协调发展”和“教育分流”究竟是什么关系?其实,最大的区别在于重振职业教育,不再“一刀切”普职比,而是根据地方差异,让职业教育真正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以职教尊严来为更合理的普职比兜底。说白了,实际上是冀望体面的职业教育真正能从定量的“计划”走向优化的“市场”。
就业乃民生之本,技能为生存之基。稳就业也好、稳预期也罢,这些都离不开强基固本、增益技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发展职业教育为什么要响鼓重锤?一是因为它确实对促进就业、发展经济有重要意义;二是因为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伴随着“低分的选择”“矮人一等”等偏见,面临吸引力不足等诸多现实问题。
当下,进行普职分流还是必要而重要的。那么,如何从“一刀切”走向更科学理性的“协调发展”呢?说到底,还是要贴着人心去解决两个关键问题:第一,让中等职业教育的尊严充分彰显。职业教育只有“香起来”才能“热起来”,中职院校只有自己足够“硬气”,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气”。既然要增加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就要在制度设计、价值尊严等层面给予职业教育更多实惠。
第二,在职普融通上作出更多、更扎实的努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教育的需求。畅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让中等职业教育真正体现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才能吸引更多孩子选择中职院校。好在,目前教育部已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普职协调发展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今后,强制性“一刀切”普职比的做法取消,必会代之以更具规律性、更科学化的“协调发展”。这不仅有利于职教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义务教育来说,也有着助力“减负”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随着“双循环”格局的重塑与统一大市场的成型,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让中职教育更有吸引力、让普职比在市场中实现动态均衡,更多青年才会在多元选择中享受“处处出彩、时时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