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峰饮料招股书遭证监会54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老字号汽水冰峰所属公司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IPO有了新进展。近期,证监会官网披露冰峰饮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针对冰峰饮料招股书的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等四大方面,证监会共计提出54项疑问,不仅要求补充披露多项信息,还需要解释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作为“三秦套餐”之一,冰峰饮料申请IPO,又一次带动国产饮料品牌的关注度。在中国饮料市场上,外国品牌牢牢占据主要份额,国产品牌在元气森林爆火之后,开始跃跃欲试。若冰峰饮料顺利上市,有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产汽水第一股”。
业内人士称,本土汽水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资本市场可以为冰峰饮料销售扩张带来资金支持,至于能否打破区域市场的瓶颈,则取决于经营管理能力。
证监会发问关联交易
冰峰饮料此前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其主营业务为橙味汽水、酸梅汤等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冰峰玻璃瓶橙味汽水、罐装橙味汽水、玻璃瓶酸梅汤、罐装酸梅汤等。本次IPO,冰峰饮料拟募集资金6.69亿元,其中1.99亿元用于玻璃瓶装生产线的改扩建,4.3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建设,4032.99万元用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2018年-2020年,冰峰饮料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2.86亿元、3.02亿元、3.32亿元,其中约九成收入来自经销层面。因此,证监会要求冰峰饮料补充说明公司各类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收入确认时点及其所取得的凭据,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冰峰饮料还需结合市场状况、消费需求、产品特性、营销策略、市场占有率情况、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发展状况匹配,是否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增长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提出的总共54项反馈意见中,还涉及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证监会要求冰峰饮料说明向关联方西安市西糖烟酒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糖酒冰峰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万合天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西安唐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的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高的原因、必要性,对比向独立第三方采购产品价格说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成本费用的情形。
据了解,冰峰饮料的实际控制人张军曾任西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于2021年3月11日不再担任,这一时间也在陕西证监局披露冰峰饮料上市计划之后。冰峰饮料需披露张军在西安百事可乐任职的时间,任职背景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西安百事可乐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对于证监会反馈的问题,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不论是利益输送,还是经营不规范,都可能成为IPO申请被否决的依据。
12月13日,新京报记者就IPO相关问题尝试采访冰峰饮料,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全国布局仍在路上
对西安人来说,冰峰是带着几代人情感的本土品牌,已经有超过60年的历史。冰峰饮料官网资料显示,1984年,冰峰全年销量破千万。当时,在西安市莲湖区南小巷55号的西安市食品厂门口,等着接货的个体商贩能排出巷子口。全员倒班维持4条生产线24小时连轴转,依然供不应求。
在上个世纪,国产汽水一度成为人们推崇的品牌,很多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产品。例如,北京有北冰洋汽水,天津有山海关汽水,重庆有天府可乐,武汉有和利汽水等。这类产品有一个共同点,在当地知名度较高,销售情况良好,但尚未进行全国化布局。
对于冰峰饮料来讲,如何走出西安、走出陕西是其发展的重要问题。根据招股书,在募资拟投入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上,冰峰饮料的建设内容包括区域营销中心建设、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三个方面。冰峰饮料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区域布局、增加销售终端、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与跨国公司竞争的能力,是公司逐步由区域品牌向全国品牌发展的战略举措。
业内人士指出,国产汽水所面临的困难较多,如体量小、区域限制、综合实力差、抗风险能力不足等,而且品牌缺少真正的护城河。因此,要去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最快的方法就是利用资本端,比如进行IPO。
冰峰饮料也正在进行全国化战略。官网信息显示,11月18日,冰峰饮料与西安银行签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协议签署,西安银行拟向冰峰饮料提供最高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全力支持全国化战略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科技化投入及现代化食品饮料工业园区建设等规模化项目发展。
沈萌认为,企业想要上市,只要满足证监会制定的最低标准,通常不会遇到障碍,资本市场也会看重企业未来的成长性。上市的好处是募集发展需要的资金,至于能否打破区域市场的瓶颈,则取决于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