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泄露前女友住址引人骚扰,违法者要付出应有代价
在感情的世界里,分手本是常事。然而,总有一些想不开的人,接受不了正常的聚散别离,非要在分手之后平生事端。近日,浙江杭州的李女士接连几天深夜接到陌生来电,甚至有人在凌晨3点上门骚扰,李女士怀疑是前男友暗中作祟,于是报警求助。民警找到其前男友陈某后,对方当即承认:是自己冒充李女士在网上发布了邀请陌生人前来的信息,目的是想让李女士遇到麻烦后求助于自己。
图片来源:平安拱墅 转自微信公号“都市快报”
针对陈某荒唐的举动,以及李女士个人信息泄露、遭到陌生人骚扰的事实,当地警方果断出手,依法对陈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对不懂得“好聚好散”这个道理、视前女友个人隐私如无物的陈某而言,这无疑是一个使其感到“肉疼”的深刻教训。然而,在不少围观网友的观感中,陈某付出的代价很难说得上与其恶劣的行为相称,更不足以抵消李女士受到的精神伤害。在同类事件中,是否每个恶意骚扰他人、造成恶劣后果的人都能受到相应惩罚,也是一个未知数。对此,唯有完善法治体系,加强对同类行为的惩治力度,把执法立案过程中的模糊空间“压实”,才能对骚扰者形成有力威慑,防止同类事件一再重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警方有权对轻微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而在现行条例中,并没有专门的条文,惩治互联网语境下利用他人个人信息展开的骚扰行为。因此,面对这类案件,警方要么寻找涵盖范围较广、解释空间较大的“兜底条款”,要么大事化小、批评教育了事。在杭州这起案件中,警方积极作为,选择了前一种处理方式,但同样的情景放到其他地方,就算警方处理力度相对更轻,受害者也很难展开进一步的维权。
本案发生后,当地警方通过媒体提醒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诽谤诋毁他人一样要担责,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肆意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然而,从案件情节来看,陈某的目的并不在于“诽谤”,李女士蒙受的损失也不仅局限于名誉层面。警方的事后表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有关部门对这起案件的定性,以及依法处理陈某的依据。在这些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社会面对这种互联网时代“新型骚扰”时的无奈。
图片来源:平安拱墅 转自微信公号“都市快报”
如果把法治体系比喻成一台功能丰富、精密复杂的机器,随着科技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型违法行为,便是这台机器需要解决的新任务。有些时候,这台机器既有的“配件”足以解决新任务,也有一些时候,只有加上新的“配件”,这台机器才能克服新的挑战。
具体到“新型骚扰”的问题上,在警方责任意识够强的情况下,这台机器勉强还能解决问题。但我们不难预见,随着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空间,利用网络骚扰他人的“花样”只会越来越多,也一定会有人专门去钻现有法规的空子。在这一背景下,围绕网络空间规范和个人的“安宁权”完善立法,就显得很有必要。如果能让这种骚扰行为受到明文约束,以至于在足够严重时入刑,必然能给公众更强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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