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幼有所托”,让“生育大礼包”更丰厚
近期各地密集出台政策鼓励生育措施,让广大育龄女性切实感受了一波政策的温度。继日前十余省份修改计生条例,推出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广东12月1日亦通过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工资还照发,不得不说,这样的“生育大礼包”看起来诱惑力不小。年轻父母们是否就能放心大胆地生娃了呢?笔者认为,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
不妨看看一些网友的灵魂拷问吧:“我不生娃,难道是因为缺那几天假期吗?”
生还是不生?这一届的父母会算一笔“生育账”:生育假再延长,总有休完的一天,但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且不说医疗支出、教育支出等,首当其冲的“谁来带”就让不少家庭止步不前。
作为一个2岁幼儿的母亲,笔者育儿路上最焦虑的时刻,无一不是因家庭照顾人手不足引发。而在大城市里为工作全力以赴的年轻父母们,谁没在忙碌之余被问过一句“谁帮你带娃?”谁来带呢?孩子三岁以前,许多家庭的选择无非是两种:请祖辈隔代照看,或者请育儿嫂来解决。
于需求侧,新生代父母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于供给侧,托育机构总量匮乏、结构单一、价格较高,不少家庭依然面临着儿童照顾压力大、想送托育但送不起的困境。
国家显然已经注意到并开始致力于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十四五”规划提出:将发展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2020年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托育服务。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广东省政府2020年3月也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等。此次修改计生条例,也明确指出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幼有所托,是一个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所系。作为母亲,笔者欣喜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也对未来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抱有热切的期待。
切实推进“幼有所托”,为更多家庭提供方便可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托育服务,才能真正化解年轻人“不敢生”的焦虑。真诚期待,各地政府加大对托幼设施及服务的多渠道投入,特别是完善0到3岁孩子托幼设施及服务,增加托育资源供给;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对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出台鼓励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多管齐下,灵活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照护服务,满足不同家庭多层次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