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取得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双零"成绩
桂林山水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瑰宝,而漓江就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所在。2021年4月25日总书记在视察漓江时再次强调“全中国、全世界就这么一个宝贝,千万不要破坏”,深情嘱托“一定要呵护好漓江,科学保护好漓江”。广西海事局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专项行动,从8个方面制定了18项具体措施系统性地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
5月10日10:0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保护漓江水域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做好顶层设计
迈出漓江船舶污染防治新征程
围绕建设独具特色、国内一流、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体系,广西海事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制定实施了《广西海事局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
与桂林市人民政府紧密合作,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工程列入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游船动力节能环保(油改电)项目列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第一批重大项目规划。通过高位推动和规划引领,漓江船舶污染科学防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摸清监管底数
建立漓江船舶污染全要素风险隐患动态清单
2021年,桂林海事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漓江船舶防污染有关的企业、船舶、设施、应急资源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信息。
实施污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风险隐患全要素月度动态清单,制定了污染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污染隐患跟踪整治“两个清单”,目前共排查出船舶污染风险13个,隐患问题5个,做到了辖区污染动态随时掌握,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山清水秀生态美的漓江风光吸引众多中外游客前来畅游。 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邓华 摄
完善管理制度
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进一步规范船舶防污染监管制度,组织修订了《桂林漓江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规定》,将漓江全流域、所有船舶纳入管理范围;制定实施了《桂林海事局船用燃油现场检查制度》《桂林漓江旅游客船非体系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实务》《桂林海事局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等系列船舶防污染监管手册。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建议将漓江船舶污染物、旅游客船噪声污染、漓江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船舶污染应急防备等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范围,对《桂林市青狮潭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构建漓江防污染齐抓共管新格局
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优化布局建设,改造现有污染物接收设施。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执法,理顺漓江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运行流程,推动桂林漓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运转。
推行防污染诚信管理,联合漓管委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实行星级评定,提升企业防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桂林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累计清除“三无”船舶(含排筏)100余艘;开展漓江“四乱”(乱挖、乱建、乱养、乱经营)专项整治,联动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一拆除漓江违建亲水平台50余处,暂扣非法载客排筏16艘,向公安机关移交暴力抗法、无证驾驶案件5起,拆除漓江废弃网箱数千米,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4月25日,阳朔县在杨堤乡漓江河畔开展“4·25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漓江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好桂林山水。图为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在放流鱼苗。 李忠波 摄
强化日常监督
确保漓江船舶污染物减排有实效
依法强制报废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禁新建防污染不达标船舶进入漓江水域。
严格执行船舶铅封管理,要求漓江旅游客船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全部送岸接收处理,桂林漓江船舶水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2021年累计避免了2123吨水污染物排放入水。强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监管,加强对供油单位、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联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
积极推动船舶尾气排放遥测等监测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检测和燃油取样送检等手段监督船用油品质量,有效减少了船舶大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2021年实施船舶防污染登轮检查295艘次,开展燃油质量监督检查229艘次,依法查处违反船舶防污染相关规定的行为4起。
突出节能降碳
开启科学保护漓江“绿色革命”
对漓江所有旅游客船实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掌握了船舶能源消耗第一手资料,为漓江船舶节能减排提供信息保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港口码头建设岸电设施,督促和引导靠港船舶依规使用岸电,推动公务船舶、旅游客船在港期间优先使用岸电,减少船舶燃油使用,降低船舶碳排放。
鼓励支持水路运输经营者建造节能环保型船舶以及绿色能源动力船舶,推广电动力技术在旅游客船和载客游览排筏中的应用,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议制定电动力排筏建造检验规范,为电动力排筏试航提供保障服务。跟踪绿色清洁能源前沿科技,开展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在漓江推广应用的可行性研究。
强化应急防备
提升漓江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立足防范漓江水域污染事故,制定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目前已完成设备库选址,相关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指导港航企业按规定配置污染应急物资,组织辖区港航企业、船舶和船员开展船舶污染应急演习。
漓江上的象鼻山景区是“中国最美赏月地”,不少市民和游客前来夜游赏月。 唐艳兰 摄
提升社会参与度
“漓清”防污染监管品牌深入人心
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积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漓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港航企业、船员和游客深刻感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打造了“漓清”防污染监管品牌,组建了“漓清”志愿者服务队,18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事业中来。漓江航线先后获得交通运输部“全国文明航线”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畅通清洁文明航线”荣誉称号,“漓清”防污染监管品牌2021年获得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力文化品牌”。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
2021年桂林漓江
取得了水上交通安全
和船舶污染事故“双零”的成绩
桂林市也在全国地表水考核
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名列前三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切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强调“保护好桂林的山水,是你们的首要责任”,请问广西海事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实效?
答:作为防治船舶污染漓江水域的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海事部门始终牢记领袖嘱托,把抓细抓实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作为全局重要政治任务来开展工作,时刻不敢懈怠。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海事部门系统梳理了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全过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针对现阶段漓江船舶防污染设备落后、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老旧、污染防治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关键性制约因素,以提升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漓江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
一是强化400总吨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完成199艘防污染设备不达标船舶规范改造,推动“兴坪渔村游”水上游览项目13艘老旧旅游客船淘汰更新,漓江航行船舶防污染基础得到提升。二是严格执行漓江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要求,2021年共接收含油污水1530艘次、9.05吨,生活污水3761艘次、1542.06吨,船舶垃圾34851艘次,571.78吨,累计避免2123吨水污染物排放入水。三是推动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列入到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和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第一批重大项目规划中,淘汰落后的接收方式,优化接收站点布局建设,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将完成升级改造。四是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供油作业、船舶水上修造等污染作业活动报告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船载GPS终端报备与CCTV视频监控,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施电子联单等方式,实现了船舶污染物全流程信息化监控。五是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推进漓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发布了《桂林市船舶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桂林海事局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稳步推进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指导港航企业按规定配置污染应急物资和开展应急演习,漓江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桂林漓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呵护好漓江生态环境,绝不辜负总书记的殷切期望。
问:广西海事局在桂林漓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漓江水域环境,广西海事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在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方面,主要围绕“制度化、一体化、专业化、信息化和实战化”等几个方面着力提升桂林漓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
一是建章立制,实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制度化。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印发了《桂林市船舶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桂林海事局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指导港航企业按要求编制船舶污染应急预案,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有章可循。二是完善机制,实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一体化。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区域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成立了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协调,共同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固本强基,加快推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设备专业化。广西海事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港航企业配置适合漓江实际的污染应急物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拨款近2000万元建设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漓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科技创新,实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信息化。目前已初步构建了漓江污染监视监控网络,充分利用海事船艇巡航、无人机巡航、CCTV、GPS等现有技术,实现了漓江溢油污染的实时监视。强化船舶污染物事故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研究,结合漓江水文条件开展船舶溢油漂移模拟,及时分析研判溢油扩散趋势,确保漓江水域污染反应行动的科学、高效。五是以练促战,实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实战化。坚持以演练应实战、以演练促培训的工作原则,常态化组织辖区旅游客船、排筏和加油船舶进行污染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桂林漓江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问:“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请问广西海事局是如何落实“双碳”政策,推动漓江航运绿色发展的?
答:桂林山水之美,美在山清水秀,美在空气清新。船舶是桂林漓江水域能源消耗的大户,随着“双碳”政策的推出,实现高效节能、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桂林漓江航运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严实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的同时,广西海事局积极推进漓江航运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强化船舶尾气排放监测。通过无人机嗅探和快速检测仪抽检等手段对船舶燃油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督促船舶使用合规燃油,同期相比船舶尾气中硫氧化物减排超过80%。二是实施漓江船舶能耗数据管理。定期收集漓江流域所有船舶的能耗数据,建立了漓江船舶能耗数据库,为漓江船舶更新改造、推进节能减排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协同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旅游客船、公务船舶在港期间率先使用岸电,减少了燃油消耗,降低了船舶碳排放。四是开展清洁能源的合作研究,推进前沿科技转化应用。广西海事局与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和广西新能源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建立电池动力新能源船舶研发基地等手段,加快推进电能、氢能、天然气、甲醇等新能源、新技术在漓江船舶的应用。五是大力支持船舶使用清洁能源。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新能源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了LNG燃料动力客船、电动力排筏的检验规范,确保新能源动力船舶的管理有法可依。目前,一批纯电动直翼推进器驱动的新型船舶在桂林两江四湖景区投入使用、广西首艘五星级新能源豪华游轮“桂林旅游号”在漓江投入营运。2021年广西海事局开工建造了全国海事系统第一艘20米级纯电动钢质巡逻船,完工后将在漓江巡航执法。
下一步,广西海事局继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为桂林漓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漓江航运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问:随着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的实施,广西航运经济快速发展,西江航运干线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的船舶流量大幅增长。请问广西海事局是如何统筹推进全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指出,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好漓江、西江和北部湾等重点流域和海域环境”。
2021年全区港口货物吞吐量5.57亿吨,同比增长18.64%,进出港船舶263万艘次,同比增长19%。货物吞吐量、船舶流量均呈快速增长趋势,而全区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基础薄弱、地区差异明显,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面临更大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广西海事局牢记领袖嘱托,敢于迎难而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辖区船舶污染防治的特点,系统性地推动广西全流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实施差异化分区监管。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专项行动的同时,制定印发了《广西海事局关于深化北部湾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广西海事局关于深化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的通知》,全面推动漓江水域、西江流域和北部湾海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二是继续强化现场监管。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载体,组织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防污染设施不达标船舶完成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了源头管理。三是注重共建共治共享。与相关部门协同开展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全程管控,协助地方政府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各市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有序推进,目前北部湾沿海共有13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市地方政府均落实了专业污染物回收船舶,除桂林漓江外,柳州“百里柳江”、南宁邕江市区段船舶水污染物也实现了“零排放”。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在北部湾沿海和西江干线推进船舶大气排放控制区,强化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的实施工作,支持船舶节能减排,鼓励LNG动力船舶、电动力船舶等新能源技术的应用,督促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助推广西航运清洁绿色发展。五是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目前广西基本构建了“自治区—地市—港口—船舶”四级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体系;除现有一座国家级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和7家专业清污公司外,广西正在开创性地推动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和广西钢铁集团防城港项目开展区域性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可以补充大型应急装备不足的短板。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广西辖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