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源:让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落地有声”
检察官与县政协委员在河道违规堆放枕木现场查看情况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8月4日,河北省涞源县政协、县检察院举行公益保护协同监督专题协商座谈会暨双向智库人员聘请仪式。3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县政协特邀法律顾问,7名政协委员受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今年5月,涞源县政协办公室与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提升全县公益保护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6月初,涞源县检察院发现,该县拒马河河道北石佛镇段河道内堆放着6000余根大枕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方案》要求,政协委员李山军、张志国与办案检察官来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占用河道堆放枕木的具体位置、数量、受影响面积以及整改中所面临的问题。
随后,涞源县政协、县检察院与北石佛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会后,涞源县检察院向北石佛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对占用河道的枕木及时清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6月28日,北石佛镇政府书面回复涞源县检察院,称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完成重达1800多吨的6000多根枕木清理工作,表示将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河北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在保定市政协报送的该案总结经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合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涞源县政协与县检察院合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
办结此案后,涞源县政协与县检察院深化合作,双方会签《关于创建双向智库+检察官助理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共同学习培训宣传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政协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特殊群体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全会提案、平时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可以通过本办法向县人民检察院转交。县人民检察院对县政协转交的涉公益诉讼的提案,及时指定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办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转为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并将立案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一并向县政协抄送。
同时,对转化为案件办理的政协提案,县检察院应主动与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联系,听取意见,邀请委员对案件办理进行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县检察院需要县政协协助推动检察建议落实和问题系统治理的,及时向县政协报送案件办理情况以及需要协同解决的具体问题。
此外,根据推动政协与检察机关人才资源优势互通互补互融工作机制要求,政协办公室邀请检察院业务骨干为政协委员讲授专业法律知识和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精准助力;政协办公室从政协委员中遴选各方面专家或专业人才,推荐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案件办理,提高相关案件的专业化办理水平。
“在落实上再发力,在监督渠道上再拓宽,在典型案事例培树上再用功,打造保定检察品牌,确保公益诉讼协同监督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庆品在充分肯定涞源县检察院与县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同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