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抖音168次总额近30亿,视频版权战为何难止
长视频对短视频的版权战进一步趋于白热化。
近日,腾讯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斗罗大陆》索赔金额从6160万元提高到8亿元。至此,腾讯半年来起诉抖音的标的总额已超过29.43亿元。
2021年6月初,因认为抖音平台的用户上传内容侵害了《斗罗大陆》著作权,腾讯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要求抖音立即删除所有侵权视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过滤、拦截用户上传及传播的侵权视频。法院支持了腾讯的请求。之后,腾讯正式将该案起诉至重庆一中院,腾讯还请求法院判令抖音赔偿经济损失并合理支出共计6160万元。2021年12月,腾讯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6160万元改为8亿元。
抖音治理公告显示,其2021年5月下架侵权视频14万个,“及时主动处理了包括《斗罗大陆》动画版在内的多个内容版权投诉”。抖音还在2021年6月宣布,平台购买了大量版权素材供创作者使用,并持续对侵权盗版进行打击。
以《斗罗大陆》案为标志,纷争由口水战转入诉讼战。2021年6月至12月10日,腾讯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在全国的18家法院起诉抖音168次,标的总额超过29.4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标的额的案件有4起,《斗罗大陆》标的额最高,达到8亿元;其次是《你是我的荣耀》,为7.55亿元。
一位接近字节跳动的人士称,几乎与《斗罗大陆》行为保全同时,抖音母公司字节跳动也在2021年6月向重庆一中院提出对电视剧《亮剑》的行为保全申请,要求腾讯视频立即删除涉及《亮剑》的侵权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权重复出现。法院听证后认为,腾讯获知保全申请后阻止了侵权视频传播,因此没有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紧迫性,驳回了字节跳动的申请。该人士还认为上述起诉金额超过了此前判例。
长、短视频的版权之战此前曾有判决先例,但尚未出现赔偿金额过亿的案件。11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冰糖炖雪梨》剧集内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优酷胜诉并获赔人民币46万元。今年9月,法院对快手侵权《大明风华》一案,二审判令快手赔偿优酷共计29万元。今年11月,法院责令B站删除、过滤、拦截《玉楼春》相关侵权视频。
短视频版权争议如何化解?“避风港”还是“红旗”法则
短视频版权到底如何合理合法、有效率地规制,学界也众说纷纭。
“红旗”原则是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ISP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进行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的话,尽管权利人没有发出过通知,也应该认定网络服务商知道第三方侵权。
那么,到底应用“红旗”原则和“避风港”原则?“UGC这种依托互联网让全民参与创作的方式,能够给普通网民提供张扬创意的机会,同时也会引发包括版权侵权在内的诸多问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在接受采访时说,用户将影视作品通过偷拍等方式上传、私自将书籍类作品进行扫描上传、未经许可剪辑使用影视作品的部分内容或抄袭他人作品构成自己作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等,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有时平台也会因此惹上官司,成为被告,上述优酷诉快手等就是应用的“红旗”原则。
“毫无疑问,上传侵权内容的用户要担责,平台没尽到注意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强调,权利人向平台主张权利时,平台应该及时断开、屏蔽相关链接,接到通知后仍然不作为的,平台应该对扩大侵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恶意串通的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许身健则称,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应当遵循“避风港”原则,因为其界定了各种知识内容传播的边界,还考虑到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与平等性。“我国几亿短视频用户每天的视频上传数量是十分巨大的,即使进行大量的事前审查,背后的人力、财力、时间的投入是难以想象的。假设说把审查短视频大部分工作与重点放到事前,事前有一个审查流程,审查时间也会大大延长,更新频度的降低,也不利于提高客户的体验,会导致用户减少,进一步影响到平台经营。”许身健说。
同时,侵权后应该赔偿多少,也成为讨论焦点。业界普遍认为目前的几十万罚金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也无法弥补被侵权者的损失。但数亿甚至数十亿又是否合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维维认为,民事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原则”——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民事诉讼制度不鼓励通过诉讼营利。除非证明侵权人为恶意侵权,法院才有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且“惩罚性赔偿”也有上限,即侵权人获利的5倍。
为何屡禁不止?点击量、播放量高,拉用户时长
短视频通过未经授权的搬运、切条、速看和合辑等不同方式侵权的问题由来已久。但为什么会屡禁不止?
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这次主要针对电影、电视剧和综艺的剪辑、搬运和合辑等,因为很多用户会因为观看了这些短视频,而不去看原片,据测算这部分内容约占短视频平台内容总量的10%左右。
一位直播、短视频平台的管理层人士对贝壳财经记者称,2018年3月就已有相关规定,当时主要影响鬼畜、二创类内容,这次是针对影视版权的进一步强调。这类讲电影的短视频,很多平台都在做,非常拉用户时长,也算是各个平台的重点,但都是闷声做,不公开讲。他还称,平台在逐渐发展中,也都是尊重版权的,侵犯版权的内容也都是被管理的。
《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中心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艺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下称:细则),《细则》第92条规定,不得违规播放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片段,尚未批准引进的各类境外视听节目及片段,或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视听节目及片段;第93条规定,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互联网分析师唐欣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是网络视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一级协会),是非执法机构,并没有执法能力。这个规定是协会颁布的倡议性条例,虽然没有强制性,但可能代表着官方今后的态度。“版权问题如果严格执行,对于短视频的二创作品,将是毁灭性打击。”唐欣说。
在他看来,剪切、改编等确实严重影响到了一批影视作品的传统收入渠道,比如票房,而且有些还是国家没有引进的影视作品,绕过了审核环节。另外,这些问题,现在比较泛滥,投诉也比较多。
也有研究内容版权的司法界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对使用影视版权的短视频创作,是否可以参考司法上的合理使用范畴,尽量不要对创作者“一棒子打死”。同时,短视频对于影视作品也有宣发作用,长、短视频未来是否可以从宣发合作和版权分成角度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索。
规范影视切条、搬运、速看等由来已久
事实上,针对影视的剪切、改变的监管由来已久。
2018年3月22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并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贝壳财经记者发现,对视频进行剪拼、改编和二次创作是短视频、中视频影视类讲解的基本方法之一。
今年4月,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500多名艺人发声,指网络短视频的剪辑和二创存在侵权。此次的联合倡议书,是继4月9日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联合声明后的更加具体且具有指导意义的倡议书。联合倡议书针对当前网上短视频侵权现象提出了具体的维权行动建议和指南,呼吁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
4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对短视频侵权现象进行回应。于慈珂称,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10月29日,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