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余人“被开卡” 谁动了学生的信息
学生莫名“被开卡”事件再次发生。近日,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崇左幼专”)千余名毕业生莫名被开立了多个Ⅱ、Ⅲ类银行卡电子账户,开户网点均是某国有银行崇左江州支行。此次事件中,“被开卡”的学生为崇左幼专2020届毕业生,涉及莫名“被开卡”学生人数达1400余人。
对此,12月10日,崇左幼专发布声明称,学校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泄露学生的身份信息,没有代理学生开设银行账户或办理Ⅰ类、Ⅱ类、Ⅲ类卡账户的业务。
12月11日,涉事国有银行崇左江州支行回应表示,经核实,此事确系该行辖属江州支行营业室未与客户充分沟通,内部审核把关不严、不规范操作所致。该行将尽快与相关学生逐一取得联系,销掉多开立的账户。同时,将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所谓的Ⅱ类和Ⅲ类银行卡电子账户为虚拟电子账户,其中Ⅱ类也可以配发实体卡,Ⅱ、Ⅲ类账户是在已有Ⅰ类账户(常用的借记卡)基础上进行了功能和消费金额的限制。根据涉事国有银行手机银行电子账户申请显示,Ⅱ类账户可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单日支付缴费限额为1万元,Ⅲ类账户用于小额度、高额度消费及支出,单日支付缴费限额为2000元,账户余额不超过2000元。
12月12日,记者从一国有银行内部人士处了解到,Ⅱ、Ⅲ类账户可以通过网点、手机银行等渠道开通,需要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或在手机银行上操作,学校批量办卡的也需要提供办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记者通过涉事银行手机银行体验发现,开立Ⅱ、Ⅲ类账户,需要上传身份证、人脸识别并进行手机短信验证。另据央行此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单位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该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Ⅱ、Ⅲ类电子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办理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小额消费,在开户手续上更加便利,但在开立时依然需要按照账户实名制原则绑定账户验证开户人身份,需要用户授权认证。众多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批量办卡,有两个违规点,一是银行在开卡审核程序上存在漏洞,二是银行如何获取这些学生的个人信息。按以往的案例看,往往是银行业务人员为了完成开卡业绩指标,从而与机构合作批量开卡。
事实上,学生不知情“被开卡”早有先例。此前,湘潭大学就曾被曝出数百名毕业学生入校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一张或多张银行卡,部分借记卡已被激活并产生了年费欠费。后经查实,上述银行卡是由银行业务员通过中介人员办理,中介人员捏造“湘潭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这一内部机构,与银行签署了相关委托协议。此后,涉事银行进行了销卡、年费清理、网银关闭处理。不久后,陕西商洛学院也被曝出3000名学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信用卡。
这类事件为何频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银行过去经常有开户业务下放,基层存在一定的业务压力,基层业务员为了获得业务量,往往会和一些机构运作协调,通过集体办卡的方式来推动业务量的提升,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因素。随着互联网支付的普及,当前用户现实开卡需求本身有所下滑,银行基层业务员更多地通过这种非常规的模式来完成任务。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也表示,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卡”侧面反映出部分网点在压力下走了偏路。在无用户授权的情况下,银行通过已经获取的客户信息,甚至客户签名,跳过了一些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违规进行了批量开卡。
“学生莫名‘被开卡’频频出现由多方因素构成”,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进一步分析指出,一是银行方审核环节有所缺失,未与客户充分沟通;二是需要关注校方是否有尽到保护好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义务;此外,部分情形为学生群体缺乏防范意识。涉事方需要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对内部出现的业务管理问题查漏补缺、开展问责,因“被办卡”产生的所谓“年费、手续费”等额外收费不应由学生承担。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指出,若查出学校内部人员将学生信息统一打包提供给银行,银行统一为学生开立银行卡,校方或其工作人员则涉嫌非法提供个人信息;银行方面则违反反洗钱法的规定,没有对客户身份采取技术措施核对登记。上述情况均已对学生构成侵权;上述被开设的账户或信用卡存在被非法利用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