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0.96平方米不能就近入学,这样的“门槛”合理吗?
差0.96平方米不能就近入学,这样的“门槛”合理吗
近日,浙江温州一则“居住几十年的房子面积差0.96平方米,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针对当事市民反映的情况,该地区教育局回复称,用于初中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需在20平方米以上,据市民所述实际情况,该房产不符合入学要求。对于这一解释,有人表示可以理解,也有人认为不尽公平。由于新闻涉及公众高度关注的教育问题,很快就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争议。
事实上,将入学资格与房产面积挂钩的情况,此前已在深圳、菏泽等多个城市先后曝出,屡屡引发社会讨论。而在具体房产面积门槛的设置上,各地的标准也不统一。在最新这起事件中,“0.96平方米”这个极其微小的差距,进一步放大了入学资格与房产大小挂钩的不合理,也难免让人产生“财富决定命运”的负面联想。
平心而论,一些地方设置此类门槛,出发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为学区房炒作降温。以温州为例,此前曾出现过8.6平方米的学区房售价超过百万元、35平方米学区房单价达到惊人的12万元/平方米等新闻。“买房不为住,只为买学区”的情况,既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也制造了社会焦虑。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试图遏制学区房炒作乱象,也确实有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
制止学区房炒作固然必要,但在实施中还需认真辨析:在房屋面积上画线设槛,对抑制学区房炒作的作用有多大,会不会伤及无辜?据报道,该地区教育局划定“20平方米”底线是在2021年5月,但在当年年底,率先回暖的仍是“老破小”学区房,只不过最受欢迎的户型变成了20-50平方米。这从侧面说明,将入学资格与房产面积挂钩,对抑制学区房炒作效力有限,更多是限制了购房面积的大小。
另一方面,在这起事件中,孩子不能就近入学的当事人,已经在此居住几十年,孩子也落户于此。这些事实说明:当事人和学区房炒作无关,却不幸被新政策所伤。如果仅仅以房屋面积大小作为能否入学的标准,限制的很可能不是炒作学区房者,而是同一学区之内相对贫穷的家庭。
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此类政策,要经得起法理和程序的审视。比如,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房产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不能就近入学”,是否与法律规定的原则相冲突?相关规定的出台,是否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或者相应依据?
结合市民诉求和教育部门回应,不难看出,就近入学问题的症结,还在于各地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教育部在2022年工作要点中提到,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北京等多地推进的教师轮岗制度;长沙、合肥等地实施的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都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务实之策。各地还应通过优化考试选拔机制、推动优质师资覆盖和扶持教育薄弱环节等方式,积极填补教育资源缺口,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
在教育公平问题解决路径日益明确的当下,再将入学资格与房产面积挂钩,恐怕已经不合时宜。此前,菏泽和深圳设立房产面积门槛的学校,在引发舆论质疑后都取消了相关政策,也印证了这一点。促进教育公平,既要做好教育资源的“加法”,也要对不合法、理、情的管理思维和政策制度做“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