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 安徽查处28起跨省倾倒危废案
5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新进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起,安徽省建立“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警示片等交办的重点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截至目前,中央层面交办我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65个,已完成整改282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共转办信访件3815件,已办结3735件;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共交办问题2494个,已完成整改2271个,共转办信访件13871件,已办结13847件;三批省级警示片披露问题239个,已完成整改150个。
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2021年,我省纵深推进省级督察,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即率先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率先开展省属企业督察、率先开展省直部门督察。2021年三批督察中,共与224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87个单位,现场检查点位2017个,受理信访举报542件,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法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肯定并编发专刊向全国推广。
我省持续重拳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2020年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383起,罚款2923.7万元。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协作,依法办理了28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4人,移送审查起诉114人,提起公诉7件53人,对4件32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29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采取“联席会商+现场督导+联合挂牌”等方式,推进重点案件办理,会商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8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分别是:淮北濉溪“12.17”污染环境案、宿州灵璧解某好污染环境案、宿州符离集镇横口村污染环境案、滁州全椒县马某、尚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滁州定远县“10.28”污染环境案、淮南凤台县“9.1”污染环境专案、淮南寿县“12.29”环境污染案、蚌埠“3.01”污染环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