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严惩破坏生态犯罪行为 全力维护生态安全
新闻发布会现场。 谷华 摄
6月2日,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非法狩猎案……2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盐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和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21年,盐城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889件,审结1798件,案件总数同比上升28.52%。
据了解,盐城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生态安全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服务建设沿海发展“绿心地带”,进一步加大湿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
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案件高发易发的特点,盐城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危害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118件,判处罪犯318人,严惩破坏生态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共审结非法提炼废旧电瓶、非法酸洗、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9件,涉2家单位、71名被告人,在判处被告人自由刑的同时,遵循损害担责原则,充分发挥罚金刑的惩戒作用,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
同时,盐城全市法院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加速集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公众生态文明和湿地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在已有的麋鹿、丹顶鹤、条子泥等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在大纵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第7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进一步优化生态修复平台格局,利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异地生态修复,灵活适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让“破坏者”成为“修复者”。
相关文章
近日,福建证监局落实第三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
内容简介:近日,福建证监局落实第三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要求,联合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农林大学举办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讲座,以宣传教育工作进高校的形式,聚焦保护易受非法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