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10年累计退耕还湿3.73万公顷
宣教活动现场,哈尔滨市民学习湿地保护相关知识黑龙江省林草局提供
6月10日电 (记者 王琳)6月10日是第7个黑龙江湿地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教活动在哈尔滨举行。中共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2.65亿元人民币,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近10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湿面积3.73万公顷。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早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最早进行湿地立法的省份,省会哈尔滨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全球仅有18个城市获此殊荣。根据第三次中国国土调查,该省现有湿地面积350万公顷,约占中国湿地总面积15%。
为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播放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宣传片、十个国际重要湿地携手共建“绿色龙江”宣传片等,志愿者代表宣读了《保护湿地倡议书》并集体参观了哈尔滨市湿地宣教馆,为湿地保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正式实施起到宣传作用。
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于当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湿面积3.73万公顷,有效扩大了湿地面积,扩展了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繁衍空间。扎龙、兴凯湖、七星河、珍宝岛、挠力河、三江等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濒危鹤类等珍稀鸟类的主要栖息地。
近年来,黑龙江省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和合理利用”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湿地,同时稳步开展“双碳”行动,切实构建起中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该省建立了10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居中国第一,构建起中国最大的省级湿地保护网络和管理体系,在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