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2年“促竞争、护民生、保稳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河北省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行动方案提出,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行业领域为落脚点,依法严厉查处防疫物资、“保健”市场、医药医疗、互联网与平台经济、科技创新、金融、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仿冒农资产品、日用品、食品、建筑材料、服装鞋帽等商品,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以网络混淆为重点,严厉打击通过搜索引擎、生活服务类平台等,以“高度相似”的域名、APP名称、网站名称、网页设计等,“傍名牌”“搭便车”等恶意攀附他人商业标识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查处“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虚假交易拍A发B,“寄空包”;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行为;给好评退全款,0元购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产品等,宣传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等侵害老年、病弱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网络电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或限流、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捆绑软件、恶意不兼容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网络竞争秩序。
严厉打击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针对节假日、重大庆典、交易展会、“6·18”“双11”集中促销时段,加大对线上促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促销信息不明确、欺骗性有奖销售、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进店送”“扫码送”等违法有奖销售行为。
严厉打击商业诋毁行为。针对互联网企业恶性竞争,重点查处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以及不正当利用媒体和舆论监督等方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