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北京4月18日电 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1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时说,202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218个,同比增加12个。其中,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改善幅度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1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9%,与2020年相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2%。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流域、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地下水水质状况总体较好。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黄润秋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好于年度目标2.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3.6个百分点,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目前还有29.8%的城市PM2.5平均浓度超标,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仍时有发生。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少数地区消除劣Ⅴ类断面难度较大,部分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污染源周边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风险,水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保护蓝天碧水,2022年,要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