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筑港十公司开展“筑廉学堂”警示教育活动
9月20日,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事业部(下简称中建筑港十公司)组织开展“筑廉学堂”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威现场为公司职工授课,中建筑港十公司总部职工现场参加活动,下属项目、代表处视频参与。
(警示教育学习中 赵浩霖/供图)
中建筑港十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王银超首先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了中建筑港及十公司概况。随后,陈威结合实际办案经验作了《加强合规建设 防范刑事风险》专题授课。授课内容首先向公司职工介绍了检察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相关工作职能,增进了职工对检察院的了解,并分别从贿赂犯罪风险、侵占公共财产、市场经营及竞争中的风险、被侵占的风险四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企业运用中面临的风险及应规避的行为,向职工们介绍了“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虚开发票罪”、“串通招投标罪”“行贿罪”等罪名并进行案例讲解。课后,公司职工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克己慎行、防微杜渐,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并在日常工作中谨慎防范各种风险。
(警示教育讲解中 赵浩霖/供图)
授课结束后,中建筑港十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对职工们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增强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内监督,紧抓“关键少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二要认清当前形势,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形势,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三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引领担当。承担并肩负起责任,全力履行自己的义务,有履行责任的能力和素质;四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有信念、不动摇,有敬畏、知行止,有原则、正家风,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谨记用权不任性、言行不骄纵、做事不妄为,既管好自己,又培养良好家风。
(陈威与中建筑港十公司学员合影 赵浩霖/供图)
据了解,中建筑港集团对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有效的工作模式和载体进行总结、提炼,打造“筑廉之港”廉政品牌,主要包含“一创建两学习三聚焦”等六项常规性重点任务和“教育树廉、协作互廉、监督促廉、宣传倡廉”四大子主题的自选动作。筑廉学堂即是“协作互廉”的一项内容,近年来,集团及所属各公司与驻地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开展廉洁共建,邀请专家授课,已开展筑廉学堂活动32场次。另外,还开展了“三新谈话”(新员工、新任职、新团队)、“第一种形态”运用、案例警示、专项监督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筑廉之港”廉政品牌的内涵,旨在将品牌建设作为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推动纪检监督工作融入中心、服务中心,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