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高不小于2.95米 合肥住宅以后这样建!
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划停车位数不少于3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住宅层高不应小于2.95m;住宅小区的绿地率≥40%……近日,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参与编制的《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行)》已正式印发实施。该系列文件从住宅规划、建筑、绿化设计方面提出品质提升指引要求,从而推动合肥市住宅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新建小区按规划停车位数不少3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
《合肥市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提出,住宅小区内鼓励人车分流,各类可通车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双向6米、单向4米。宽度不小于6米的小区道路宜至少一边设置不小于1.5米宽的人行道。
住宅停车配建指标综合考虑百平米配比和户数配比,适当增加停车配建比例。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划停车位数不少于3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其余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置应满足相关消防防火要求,鼓励结合室外场地统一设置。
在配套设施方面,幼儿园规划设计更加人性化。如幼儿园周边宜就近规划供家长接送等待的小游园,结合绿化景观设置座椅坐凳、垃圾桶等城市家具。根据场地实际,宜在小游园独立配建或结合配套设施合建供家长使用的公共厕所。
住宅层高不小于2.95米
《合肥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指出,住宅层高不应小于2.95m,比现行国家标准推荐层高提高了0.15米。而装配式建筑、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0m。
户门门洞洞口尺寸不应小于1.10m,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了0.1米。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应避免遮挡安全出口和影响安全疏散,不应碰撞消火栓箱或遮挡电梯按键。并对相邻户门不同布局,给出具体的距离要求,提升了居住舒适性。
此外,住宅电梯均应通达附设的地下汽车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库的地下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雨棚,提高了通行便利性;明装消火栓下部不应留空,应采取措施防止儿童碰头,呵护少年儿童。
住宅小区的绿地率≥40%
《合肥市住宅绿化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提出,一般住宅小区的绿地率≥40%。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绿地总面积的25%,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应不小于0.5㎡/人。乔木、灌木覆盖面积应不小于绿化种植面积的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覆盖面积比例控制在30%以下。可供居民进入活动休憩的绿地面积应不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
为了体现生物多样性,住宅小区用地总面积30000—50000㎡的,植物种类数量宜>70种;用地总面积大于50000㎡以上的,植物种类数量宜>80种。
在绿地率较低未达到40%的住宅小区,6层及以下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