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演出从业行为 严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京11月15日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演出市场监管,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全市营业性演出领域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严禁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讨论通过《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立足“一个中心”,即:强化对演艺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坚决抵制违法失德失范现象,构建首都文艺演出领域良好生态,推动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从规范演出主体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四个方面出发,推出了14条具体举措,对演出市场相关主体、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演艺从业人员都作出明确要求。
资料图(来源:CFP)
在规范主体从业行为方面,《通知》要求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加强对签约演艺明星粉丝应援行为的管理和正面引导,做好对授权粉丝团、后援会网络账号的内容监督,对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粉丝群体,要督促签约演员主动发声,积极引导。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向未成年人灌输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要做好演出现场管理,维护演出现场秩序,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方面,包括2项要求:一是北京演出行业协会、首都剧院联盟等演艺领域重点行业组织工作要求;二是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工作要求。其中明确,北京演出行业协会、首都剧院联盟等演艺领域重点行业组织要建立行业职业道德委员会,完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演出经纪人和签约演员等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
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方面,包括2项要求。一是要建立常态化、分类别培训机制;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据北京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已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化部,局属各单位,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北京网络文化协会、首都剧院联盟,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下发,发挥市级、属地、行业、市场主体、演艺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作用,形成演艺领域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此外,北京市文旅局邀请了知名艺术家和行业代表共同参与审议《通知》,听取有关方面对文娱领域治理工作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