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衷自制“冰墩墩”会侵权吗?
如果问这几天谁是北京冬奥会的顶流?
吉祥物“冰墩墩”必须拥有姓名!
由于官方周边“一墩难求”
不少有才华的网友便脑洞大开
各显神通......
有“画墩墩”
“馍墩墩”
“汤圆墩墩”
“剪纸墩墩”
“雪墩墩”
这么多“墩墩”火了
那么问题来了——
自己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会侵权吗?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特殊规定。
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
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
好消息来了!
特许生产商正在加紧生产“冰墩墩”
2月8日,工人在特许生产商的车间里包装“冰墩墩”。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近日引爆购买潮,导致“一墩难求”。位于江苏省启东市的一家特许生产商加紧开工生产,保障冬奥会特许商品的供应,努力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新春特别版冰墩墩即将上线
相关商品至少卖到6月底
春节款冰墩墩将于2月9日在天猫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进行预售
2月8日,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特许经营管理处处长郭磊表示,新春特别版冰墩墩即将上线,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将至少持续销售到今年6月底。由于需求的集中爆发,加上各工厂的工人师傅还在春节假期,目前出现了部分产品,特别是冰墩墩特许商品暂时不容易买到的情况。
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高度重视,已和各生产企业进行了多轮沟通,目前工厂已有序复工,采取积极措施推进产品生产,将会有产品源源不断供应到市场。冬奥组委工作人员提醒,切勿从“黄牛”手中高价购买特许商品,不要相信价格炒作,不要囤货,理性消费。
你期待吗?
防骗提示
对各种有关冬奥会的抽奖活动,最好登录冬奥会官方网站或向权威机构核实。
遇到需要提前支付“预付款”“定金”“手续费”等,诈骗的可能性极大,千万不要轻信。
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和网页,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存款信息、银行卡信息等。
一旦被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到就近派出所报警。
来源:齐鲁晚报微信公众号综合自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新华社、中新视频、19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