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唯一!浙江启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
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监管缺位……这样的现象,今后在浙江将大力改变——
3月1日上午,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日前获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对行政执法体制的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集成变革。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主任储厚冰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试点之所以落地浙江,得益于前期改革打下的雄厚基础。早在2015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构建浙江特色的“金字塔”型行政执法结构:设立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组建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力量下沉县乡。
“浙江先行一步的探索,满足了群众对新时代政府‘整体智治’的诉求。”浙江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蔡宁认为,这一试点充分体现了浙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浙江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到2022年底,浙江将健全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基本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执法领域,60%以上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0%以上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85%以上执法力量在县乡。
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接下来,浙江将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运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进一步精简执法队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最佳实践”。
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高峰在大会发言时表示,作为全省首批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试点区,婺城组建了全省首个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委员会,推动构建市区乡贯通的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站在浙江成为国家试点的新起点上,婺城将勇当开路先锋。